项目名称:菏泽某县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产品:执法记录仪
 
  采购原因:保密
 
  合同编号:保密
 
  中标(成交)供应商:深圳市亮见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
 
  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投报产品须具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设备检验报告。此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具体要求在资格后审中提供。
 
  (3)执法记录仪需具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本公司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部分内容保密,未经允许,严禁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