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公安:遇六类执法情形须开启使用高清执法记录仪

投稿时间:2019-05-06 17:00 投稿人:亮见
 湖南长沙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高清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对高清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作了规定。规定公安民警在现场执法遇到以下六种情形时,必须使用高清执法记录仪进行视音频记录。
 
    这六种情形包括接受群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的;当场盘问、检查的;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的;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的;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
 
    另外,该规定也对使用高清执法记录仪的起止时间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安民警从到达现场开始执法到执法结束要全程不间断地记录,遇到需要从现场带回嫌疑人的,一直记录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才能停止。
 
    “执法记录仪在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对执法人员自身的一种保护。”据了解,许多公安局为保护执法人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采购了亮见DSJ-LA高清执法记录仪。该款高清执法记录仪拍摄性能远超市面上同等价位的执法记录仪,具有超高清像素,水平视场角超大广角成像,拍照和录像时都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分辨率,多档可调,最大程度的节省内存使用空间。该记录仪在夜间也可正常工作,内置大功率远近光红外灯及LED白光灯组,可实现夜间拍摄画面清晰流畅。还可实现抓拍、延拍及定时拍照。

 
    除了卓强大的拍摄功能外,该款亮见DSJ-LA高清执法记录仪还具备本机回放、数据自动保存、GPS、重要文件标记、目标指示、外接设备等众多功能。可协助民警更好的完成执法任务,维护当事人与执法者的合法权益,最真实的还原执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