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城管制定规范加强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

投稿时间:2020-11-10 16:39 投稿人:亮见
 {山东城管执法记录仪  亮见资讯}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城管队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有效减少涉法信访、投诉,维护当事人及城管队员合法权益,山东济南某城管执法部门结合城管执法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执法巡查、值班备勤的队员必须领取亮见执法记录仪执法巡查前,统一将亮见城管执法记录仪佩戴在上衣左侧,开启亮见执法记录仪电源,随时准备按规定启动摄录功能。
 
  山东城管队员在重点点位盯守,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时,必须启动亮见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

 
  城管队员在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时,必须启动亮见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保证连续录制,不得间断。
 
  城管队员处理一般违法行为时,执法队员自到达现场之时起,要开启亮见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现场的过程。
 
  遇有当事人不配合工作时,可以手持亮见执法记录仪进行取证,并明确予以警告和告知,取证过程要保持连续。
 
  执法时引亮见执法记录仪电量耗尽、存储空间耗尽或机器故障等无法进行记录时,应立即上报,及时排除故障。视情况停止执法活动,或用其他音像设备进行执法记录。
 
  按照使用说明书对亮见执法记录仪的电池进行充放电,不得充电时间过长。
 
  亮见执法记录仪每次使用前和交回后要对外观、电池及功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交接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对亮见执法记录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亮见城管执法记录仪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之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执法记录仪无故障,主电池和备用电池电量充足,内存卡有足够储存空间,并按照当前日期时间调整好设备时间。执法机关应当建立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制度。执法办案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作为管理员,负责管理设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