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配发消防执法记录仪,有力维护执法者及当事人合法权益

投稿时间:2018-12-11 15:39 投稿人:亮见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源头的管理,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有效减少涉法信访与投诉,维护当事人及消防监督员合法权益,提升部队战斗力,1月2日,浙江某地区消防总队举行了消防执法记录仪配发仪式暨记录仪使用培训班。发放仪式上,防火处法制科工程师宣读了《公安消防支队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现场执法记录仪的携带、使用和管理,要求使用人做到“检查必带,执法必用,资料必存,登记详实,专人管理”。
 
  随着省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制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为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消防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总队统一配发了亮见DSJ-LJ消防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是一把双刃剑,既是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将证据进行保存的有效手段,也是保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有力武器。
 
  亮见DSJ-LJ 消防执法记录仪机身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制作,双色模工艺以及高度集成的结构设计,外形虽小功能俱全,超轻超小可拆卸,是目前行业同等参数下重量最轻体积最小的。该执法记录仪全高清2560x1080拍摄,Super-HD超高清画质,应用行业影像GIS防抖技术,视频动态效果更清新流畅, 分辨率更有五档可调。
 
  该款亮见DSJ-LJ 消防执法记录仪还具有超清像素拍摄,高清视频录制,全景拍照,127度广角镜头 ,随意拍摄, 拍照无遗漏,不存在死角,入镜画面范围大,能尽可能多的保留视频信息,更大的通光量,能获得更优异的图片效果。
 
  会议要求,浙江消防总队明确表示,各单位支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消防监督人员的法制意识,充分提高对总队配备消防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强化证据意识,改进消防执法模式和工作方法,在实际执法中用好管好消防执法记录仪,进一步支队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自即日起,消防监督人员只要开展执法工作,就必须佩戴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就要第一时间开启使用,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支队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随时向支队法制部门反映,以更好地发挥执法记录仪的作用,规范消防执法工作。
 
  在随后进行的消防记录仪使用培训过程中,支队邀请专家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维护进行了示范和培训,并就使用当中存在的细节性问题同消防监督人员就行了广泛的沟通和提示。
 
  浙江该消防总队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一定充分运用好现场执法记录仪,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力地维护当事人及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