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院用执法记录仪化解闹访事件

投稿时间:2017-12-19 13:15 投稿人:亮见
  当事人魏某到辽宁省某法院执行局进行无理闹访。魏某是案件申请人,当日到执行局找其案件的主办法官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主办法官依法告知其案件的办理情况,因为经“四查”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依法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此时,魏某认为自己的债权没有得到实现的原因是主办法官包庇被执行人,遂对主办法官肆意辱骂,扬言要到县委、政府和上级法院上访。躺地上撒泼的魏某不知,自己的整场闹剧都被一旁的执法人员用随身携带的录音笔式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录制。当被执法法官提醒“你的所有无理行为都已被我们的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录制取证,您如果觉得有任何的不公可以进行上访”魏某自知理亏,一脸尴尬的从地上爬起来,稳定情绪后请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依法办理,如此一场无理闹访在执行记录仪面前无处遁形了。
 
辽宁法院执法记录仪
 
  原来该法院执法人员人人都有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的习惯,那是一款名为DSJ-L1的笔式执法记录仪。该款执法记录仪不仅小巧隐蔽,还集高清拍摄,抗压抗水抗震等多项功能融合一体。这款记录仪采集了高度集成的结构设计,外形虽小功能俱全,特别方便一线执行员佩戴,不易暴露,避免暴力抗法。同时,它又具有120度广角镜头,1200万照片像素数,720P30帧/秒视频分辨率力,拍照无遗漏,取证更准确。
 
  DSJ-L1笔式执法记录仪还可更换电池,单块电池可连续拍摄5小时,保证了一线执法人员即使长时间工作也能将证据无误的搜集到。DSJ-L1录音笔式执法记录仪还可外接摄像头,更有利于证据的保存,同时也有效地保证了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该款记录仪还具有防止误操作功能,避免了紧急情况下执法人员出错暴露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安全保护.
 
  辽宁省该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过程中做到同步录音录像,利用执法记录仪准确记录执行现场情况,提高了执行透明度,避免了无理闹访纠缠,有力的促进了该院执行行为的规范。